在台灣的義務教育從6歲到18歲的12年國教,在人生中學習最精華的一段日子都在接受教育,除了學習知識外也學習待人接物還有判斷是非和對自已負責的態度,即然政府在教育上下了那麼大的稅金和力量上面為什麼會覺的人民不能得到百分百的網路自由

中華民國的憲法表示:

憲法第十一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的自由。

憲法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光是以上兩條憲法來看智財局封鎖境外侵權網站就非常的不應該,如果真的有侵權應該用法律去罰或是獎勵合法,而不是限制。真的很不明白為什麼會有人開始想要限制網路自由,說是為人民好,但是不是真的像政治人物預測的是為人民好還是限制人民的想法自由就不得而知了。

 

總之!!不可以封任何的網站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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